存在转移财产迹象!上市公司香港籍股东证券账户被税务冻结
来源:新税网 | 作者:拜伦斯智税 | 发布时间: 2024-10-28 | 216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4年10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龙岩市税务局稽查局发布公告,因无法通过其他法定方式将《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岩税稽税保冻〔2024〕1号)(岩税稽税保冻〔2024〕2号)送达李咚怡、李伟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岩税稽税保冻〔2024〕1号)、(岩税稽税保冻〔2024〕2号)公告送达。


公告内容表示,鉴于两人(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北角锦屏街鸿福大厦9T)存在转移财产迹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8日冻结李咚怡在国金证券的资金账户1010****88存款捌仟贰佰壹拾伍万玖仟玖佰柒拾玖元陆角贰分(¥82159979.62),并添加撤指定、转托管权限。对信用账户11010****88添加禁止银行支取的限制。


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29日冻结李伟雄在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宝安中心路营业部的普通账户13****20,禁止资金转出,并添加禁止撤指定、转托管权限。冻结期间允许账户交易,资金转出以捌仟伍佰伍拾壹万叁仟肆佰肆拾捌元(¥85513448)为限。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李伟雄及李咚怡两人原共同持深圳欧华高科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欧华高科”)100%的股权,两人证券账户被冻结可能系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事宜。


欧华高科成立于2011年11月,注册资金1,500万港币,系海能实业发起人股东。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87)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22万股,并于2019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欧华高科原持1,200万股,限售期12个月。后经海能实业10转5,持股变为1,800万股。


股票解禁前,2020年5月,深圳欧华高科贸易有限公司迁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公司更名为安福欧华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9月8日迁址福建龙岩,企业名称更名为龙岩欧华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12月公司注销。



2020年11月,欧华贸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1,186,600股;欧华贸易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委托买入公司股票11,000 股。


股票解禁后,2020年11月17日,欧华贸易决议解散并进行清算,并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6,824,400股将按照欧华贸易股东所占欧华贸易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股份过户完成后,欧华贸易将不再持有海能实业股份;李伟雄先生、李咚怡女士原通过欧华贸易间接持有海能实业股份变成直接持股。


2022年01月,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李伟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2021年8月27日,海能实业披露的《关于股东违规减持股票及致歉的公告》显示,李伟雄作为海能实业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8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海能实业股票40万股,占海能实业总股本的0.26%,成交金额1006.91万元。


2023年5月,海能实业10转5,李伟雄、李咚怡持股增加。


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4年期间李伟雄及李咚怡时不时减持股票,套现约2亿元。





截至2024中报,两人合计持股15727428股,持股比例为5.97%,市值约2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李伟雄,男,中国香港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6月出生,1983年6月毕业于中国香港理工学院电子专业。1983年至1985年,在中国香港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0316.HK)担任电子通讯官;1985年至1993年,在德历财经有限公司担任数据中心主管;1993至1997年,在宏利保险有限公司担任保险基金顾问;1997年至2001年,在中国台湾神通电脑有限公司担任产品市场部经理、财务经理;2001年至2009年自主创业;2009年至今,任海能实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1年至今,任欧华高科执行董事、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