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不交,会有哪些风险?
来源:何博士说税 | 作者:拜伦斯智税 | 发布时间: 2024-06-26 | 142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在网上看到哈尔滨市阿城区税务局下发的一则文书,名字叫《欠税风险提醒告知书》,依据是征管法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该文书一共列举了欠税的十一个风险,请注意,是针对的欠税这个状态或者结果,而没有提及欠税的原因,换言之,无论是因为何种原因(偷税、因政策理解不准确少交税款,已申报但无力缴纳)导致欠税,且符合特定情形的,这些风险都存在。



有可能上税收黑名单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规定,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成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税务总局归集各地税务机关确定的失信主体信息,并提供至“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开。


  注:只有欠税100万元以上,且采取上述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手段,才会被列入税收黑名单。上黑名单以后还会有联合惩戒措施,如纳税信用等级被直接判D、阻止法定代表人出境、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等,具体可参见发改财金〔2016〕2798号。



影响纳税信用等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欠税情况将影响你(单位)的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注:020101.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020201.至评定期末,已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或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在5万元以上的(含),扣11分;020202.至评定期末,已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或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在5万元以下的,扣3分。



加收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将自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可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我局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追缴你(单位)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一)书面通知你(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你(单位)存款中扣缴税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你(单位)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我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你(单位)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阻止法定代表人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我局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境。



定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将依法对你(单位)欠缴税款的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



处分大额资产前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如你(单位)欠税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则在处分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我局报告。



税局可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我局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同时,不免除你(单位)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如你(单位)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我局将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如你(单位)有缴纳欠税能力,在责令缴纳税款期限内未缴纳欠税的,我局除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外,还可以对你(单位)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可以收缴或停止发售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可以收缴你(单位)发票或者停止向你(单位)发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