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晚间,上市公司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迁新材”)发布《关于退回政府补助的公告》。该公司于2023年3月、6月分别收到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奖励资金、科技奖励各1200.00万元,合计2400万元。上述奖励资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至公司账户,公司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事实上,多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推定地方经济发展,对特定主体在税收、非税等收入和财政支出等方面实施了优惠政策,即免税政策或财政返还政策,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与经济环境背景下促进了投资增长和产业集聚。
但是,近日,博迁新材收到宿迁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退回奖励通知书》,通知书表明,公司于2023年3月、2023年6月收到的两笔奖励资金因不符合相关政策,为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公司应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上述两笔奖励资金汇入其指定账户。
博迁新材在收到上述政府补助资金时,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 科目。本次政府补助退回事项,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2040.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博迁新材的主营业务为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材料,主要用于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中镍粉、铜粉主要应用于 MLCC 的生产,并广泛应用到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信以及工业自动化、航空航天等其他工业领域当中。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7亿元,同比下降23.02%;实现净利润1.53亿元,同比下降35.47%。最新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40.00万元到-21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上述案例也恰好说明,对于招商引资中的违规补贴或返还等政策的治理,监管机构已经正在行动了,追缴违规返税是治理返税乱象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