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东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打掉犯罪窝点 1 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涉及全国14省100余家企业,涉案发票金额 高达1.6亿元。2021年3月底,海东市公安局接到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移送线索称,位于河湟新区的某公司在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间,以服务管理企业为由,在无实际业务的虚假情况下虚开增值税发票,构成犯罪,请查处。
海东市公安局及时抽调经侦、法制、网安等相关警种以及各县(区)公安局的二十余人业务骨干民警,并协调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10余人,由海东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成立“4·13”专案组。
专案组民警通过调取涉案公、私账户资金交易等100000余条数据,梳理涉案企业发票数据5000余份,从中循线追踪大量数据分析得出,这起案件是某公司以便于管理、降低风险为由共注册个体和独资企业一百多家,并将这些个体和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税控盘、发票专用章控制在其公司内部,在营运期间集中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等共计1959份,涉案金额1.6亿元。
“其作案手法是以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为借口的新型违法犯罪行为,目的是达到受票企业虚列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专案组民警说。
最终,专案组克服重重困难,先后派办案民警赶赴北京、河北、四川、福建、云南等十几个省、市展开调查。行程10余万公里,历时一年多,从中剥丝抽茧,通过缜密分析,一举侦破“4·13”专案。
此案类型在西北地区乃至全国尚属首次利用“平台经济”虚开发票案件,此案的侦破得到了公安部经侦局的通报表扬。
此案犯罪特点手段如下:
一是以“平台经济”、招商引资为幌子,通过对财务公司、财税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推介,诱导受票企业提供身份证件信息,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使开票企业成为受票企业的影子公司。
二是利用园区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犯罪成本,涉案公司开具发票后不但不走逃,还按时申报并且缴纳少许税款,骗取税务机关及下游公司信任,获取非法利益。
三是虚构真实业务、应对税务机关检查,涉案公司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应对体系,完整虚构了合同、施工图片、资金交易记录、发票开具信息等“四流合一”资料,让人误以为业务真实。
四是改变盈利模式、获取高额利益,以按年收取服务费的形式,改变以往按照票面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开票费的模式,给虚开发票披上了一层隐形的外衣,具有更强的隐蔽性。
涉税犯罪严重影响我国税收征管秩序,侵蚀国家经济命脉,为此,提醒广大群众、重点单位,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代账公司以及财务工作者,务必警惕上述犯罪手段,提升甄别从事此类新型涉税犯罪能力,要知晓购买发票就是违法犯罪,没有真实业务开具发票就是虚开,如发现相关涉税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咨询举报。
目前,案件已被移送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