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发票施行后,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发票实时采集大量信息,根据商业逻辑和征管经验,建立若干预警指标,实现对纳税人的全方位监控。因此,如果企业接受一些不正常的发票达到一定的金额或者比例,被税务机关预警的可能性大增,试举几例。
一、免税纳税人开具发票
开票方收入长期处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额度内(季度销售额临近30万元),受票方一定期间内接受此类发票金额绝对数或相对数较高,且开票方的客户长期就受票方一家或有关联关系的几家。
二、有销无进纳税人开具发票
开票方为工业或商贸企业,其开出的货物类发票有销无进(通过税收分类编码监控),受票方一定期间内接受有销无进发票金额绝对数或相对数较高。
三、生命周期异常纳税人开具发票
生命周期异常的纳税人包括两类,一是被认定为非正常纳税人,二是从成立到注销的时间不久,一般在6个月以内,受票方接受此类异常纳税人发票金额较高,预警的可能性较大。
四、核定征收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发票
包括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如公司,以及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核定征收所得税税负较低,受票方接受此类发票金额过大,被预警的可能性较高。
五、特定品目发票
包括高额咨询服务费、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费、礼品、礼盒、烟、酒、茶、首饰、旅游服务等品名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