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稽查局虚开发票的取证要素
来源:稽查淡仔 | 作者:拜伦斯智税 | 发布时间: 2024-07-26 | 212 次浏览 | 分享到:

场景一:受票方未走逃、失联取证要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专票发票联、抵扣联及该笔账务处理的凭证、账页;


3.认证抵扣当月增值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二、认证清单);


4.货物出入库记录;


5.该笔购进业务的付款凭据,付款账户当月的银行对账单;


6.主管地稽查局(或管理局)出具已抵扣进项税款证明;


7.受票方出具业务情况说明,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询问;


8.其他能反映业务过程的证据材料。



场景二:受票方已走逃、失联取证要素


1.税务登记信息(金三系统税务登记表);


2.认证抵扣当月增值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二);


3.认证抵扣当月的认证清单(防伪税控系统当月认证明细);


4.受票方已走逃失联(非正常)的书面证明,或在金三查询的纳税人状态(反映认定为非正常的时间);


5.主管地稽查局(或管理局)出具已抵扣进项税款证明;


6.其他能反映业务过程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