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股权奖励是指企业无偿授予激励对象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
如果公司员工获得的是股权奖励,即获得免费的股票(权),应纳税所得额=股票(权)的数量×股权奖励日的股票(权)公开市场价格。
假设D上市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4日直接给予公司员工丁10000股公司股票作为奖励。假设当天股价为50元/股,2023年丁无其他形式的股权激励收入,则丁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50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30%-52920=97080(元)。
笔者提醒,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上述规定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