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市三十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因虚开普通增值税发票被税务局稽查。主要问题系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规定,对你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0号)第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之规定,决定移送海东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情况如下:
1、长兴爱格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至2021年03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22份,票面额累计980.4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长兴达康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1月至2021年03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24份,票面额累计997.2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3、长兴爱腾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至2021年03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87份,票面额累计816.7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4、长兴悦腾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95份,票面额累计892.4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5、长兴爱达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95份,票面额累计816.2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6、长兴悦新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24份,票面额累计995.4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7、长兴堃鹏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18份,票面额累计996.8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8、长兴和瑞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7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90份,票面额累计720.0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9、长兴俱美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0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33份,票面额累计1111.5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10、长兴尚顶兴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1月至2021年03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22份,票面额累计1027.3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11、长兴名恩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2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20份,票面额累计1011.9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12、长兴思宝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3月至2021年03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16份,票面额累计843.0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13、长兴文忻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至2021年03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25份,票面额累计1004.8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14、长兴英亿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3月至2021年03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24份,票面额累计863.0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15、长兴鲁广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1月至2021年03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22份,票面额累计1035.4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16、长兴齐越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2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16份,票面额累计984.8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17、长兴甬文燕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0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34份,票面额累计1111.9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18、长兴富强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2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22份,票面额累计1031.9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19、长兴可然商务信息咨询中心: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6年09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64份,票面额累计1884.9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长兴暄美营销策划中心: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07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10份,票面额累计1461.6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1、长兴新页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92份,票面额累计650.4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2、湖州茂宏营销策划中心: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6年10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72份,票面额累计1989.3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3、长兴万杰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87份,票面额累计690.2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4、长兴岑辉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至2021年03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06份,票面额累计895.4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5、长兴长达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1月至2021年03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23份,票面额累计1031.4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6、长兴铭佰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3月至2021年03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26份,票面额累计876.95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7、长兴贝佳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2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22份,票面额累计1035.6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8、长兴飞顺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1月至2021年03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17份,票面额累计998.0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9、长兴华禄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至2021年03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10份,票面额累计930.8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30、长兴沃晨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4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23份,票面额累计873.0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31、长兴悦通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95份,票面额累计892.6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32、长兴卓悦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87份,票面额累计816.3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33、湖州金特会务服务中心: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01月至2021年0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59份,票面额累计1866.6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34、长兴海科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至2021年03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17份,票面额累计994.7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35、长兴永贤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7月至2021年03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92份,票面额累计720.0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36、长兴丰高营销策划服务中心: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81份,票面额累计650.02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37、长兴益元营销策划服务部: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至2021年03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04份,票面额累计630.29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